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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產與人類學研究:與四位大師的對話與思考
2018年1月8日-9日澳洲國立大學(Australia National University)和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一起合辦了「東亞宗教與文化遺産」(Religion and Cultural Heritage in Asia)國際研討會。在會議空檔時間,筆者有幸訪問了本文四位資深學者和前輩,對於文化遺產現況進行學理上的辨析與實務經驗的分享。訪談之後,在此中譯[1],以饗讀者。
近年,文化遺産之研究不再止於保護、發展,更多學者採取思辨的途徑置身於批判性研究(critical heritage studies),探究文化遺産之於文明、國家、人類、社區等多角度與情境下的關系。文化遺産作為人類學的分支學科,亦有學者以博物館與考古的學科視野進行文化遺產的研究。
然本次與會的四位學者,皆以人類學之不同視野、角度進行遺産研究,豐富展現遺産之於人類學之魅力。
本文的四位學者以自身之興趣進入遺産研究:Mike Rowlands (UCL)以其深厚的人類學、考古學背景從而探知人類、曆史、文化、社會等發展交流之主旨進行探討,探究外在因素對遺産的影響,後繼以寬闊的生命視角探究文明之延續。
人類學家Stephan Feuchtwang(LSE)則以宗教之視角切入,以研閱人類之宇宙觀、傳統儀式而探尋集體文化意義之表達。Stephan自言其與Mike對於“文明”一概念上多有相互碰撞,也進一步使之感思、並認知於“自我”與不同文明。
雖然,Nelson Graburn (UC Berekley)的學術研究專長亦為宗教遺産,然其以旅遊的角度出發,以商業化的手工藝品為焦點進行對比研究,其領域在於旅遊文化遺産、藝術與人類學。
四位學者中,唯有Tim Oakes (University of Colorado Boulder)以地理學者之背景檢視文化遺產對於居民日常生活的影響與衝擊,以地理區域背景、文化之差異探求文化遺産創作與概念,及其背後的權力關系與社會意義。主要關注於遺産利用與社會變遷(即人類之思與變),而非遺産之傳承。
文中,通過總結訪談,從各位學者先進們的職涯經驗詳述其學術興趣、研究歷程與思辨成果的軌跡;學者們亦從自身多年的研究心得給予後輩學子們傳道、授業解惑之經驗分享。
建議在從事遺産研究時, 學子們應不侷限于其本身文化之探究,更應訓練以開闊的思路與前瞻的視野看待世界,重識自己、跨越過去的文化疆界並反思當代全球化影響下產生的文化混雜性如何與文化遺產所保留下來過往的人文價值進行持續的對話與創新;而無謂乎自身之背景與視野及文化間的衝突。
講者Stephan Feuchtwang (LSE)
一、個人研究關注
我研究的主題一開始主要是關於儀式以及宗教,立基Lévi-Strauss, Victor Turner及其他學者的理論基礎,從事儀式實踐、儀式象徵符號意義系統的研究,之後,探討宗教如何在歐洲社會文化歷史脈絡下形成與發展的過程,而發現宗教的發展在任何地區都與政治治理有極大的關係。
此外,宗教的隱喻性具有詩歌表現的形式使我的興趣亦擴展到詩歌與神話,研究人們的宇宙觀以及人們如何透過傳統儀式實踐創造新的集體文化意識的表達。
二、學科發展
我和Mike Rowlands教授共同運用「文明」這個概念而在研究上有更多的合作與思辯的激盪。我認為文明的概念可以包容我想說的東西,所有的文明皆涵蓋宇宙觀和本體論的性質,基本的命題在思考與探究事物消逝的本質,並幫助我們在無形的世界(invisible world)裡認識自己。
所謂無形型態有兩種,一個性質是關於死後的世界,另一個性質是牽涉了他者,這個他者的存在超越我們認知體系的範圍。這也是宗教儀式研究持續在處理的議題,探究何謂宗教與儀式的本質並形塑成不同文明的宇宙觀。所有的文明都將自己置於世界的中心,但我們的研究途徑是在去中心論,替代的是文明與文明之間可以如何比較,並互相學習。
至於文化遺產,我將其視為一種形塑民族或者國族認同意識的行為,國族認同的建構是探究自身民俗、文化以及本質屬性(essences)的一個動態過程,文化遺產也是其中一種建構的模式,在不同空間尺度中如地方與國家、國家與國家之間如何確立族群意識與國家意識。
文化遺產的設立目的在於保存文明,也用以辨別自己與他者文化之間的差異,文明在歷史發展中經過人類有意識保存突顯其文化價值與特徵,遺產歷經時代的推移、政治意識形態的鬥爭、文化價值觀的衝突等因素顯現其具有保存和毀壞的性質,有時候遺產既是在毀壞事物,也是在保存事物,雖不必然同時發生,但在我研究經歷中確實清楚觀察到這一點。
所以我認為遺產研究有趣的地方在於,文化遺產一方面提供生命保存、延續,以及發揚的功能,另一方面我也看到遺產具有破壞性、暴力的一面,因此,我對文化遺產一方面保持質疑的態度,另一方面也肯認文化遺產對於保存人類物質文化或非物質文化的貢獻及努力。
三、給予學子們的建議
人類學是關於「他者」的研究,在學習時也應將自己視作為一個「他者」以作為跳脫自我思維限制的一種方式,這是非常重要的。即如漢娜鄂蘭所言:「人的行為是願意設身處地,從他人立場思考問題。」
講者Mike Rowlands (UCL)
一、個人研究
我來自人類學和考古學的學科背景,透過物質文化探討人類歷史、文化、社會關係發展、交流及互動的過程一直是我非常感興趣的主題。
我進入文化遺產研究很關鍵的原因是由於文化遺產總是受到來自各種外在因素,如環境與人類所帶來的破壞和威脅,如何妥善保護蘊含人文道德精神的文化遺產是一個很核心的出發點,與人類學關心人類社會發展有一樣的思考命題。另一個原因,則是因為很多人認為文化遺產保存的議題需要被關注與研究,因為之前它並不被視為一門學科,遺產的研究主要由聯合國機構或相關單位負責,所以該從人類學的角度或是其他人文學領域的視野來探究文化遺產是我一直非常困擾的問題。
後來,我發現文化遺產與宗教的本質非常相似,文化遺產具有神聖性,人類將文化遺產作為保存不同生命樣態的一種形式以及文化生死觀的展現。而我們不單單只是去研究它,而應去尋找一個能繼續讓生命綻放運行的方法,這是我的研究取徑。
二、學科發展
關於為何使用文明這個詞彙來看待文化遺產,這個「文明」概念闡釋不同社會系統如何在相近的文化圈中一邊共享彼此文化之間的同質性,並隨著時間、空間脈絡的區隔下發展出各自文化的獨特性以辨別我群與他群之間差異,文明是一個比文化更寬廣的概念,我們企圖運用文明的概念來跳脫文化全貌觀或社會全貌觀對於世界不同文明存在的抗拒。
人們時常會用有限狹隘的歷史觀去普遍地看待這個世界,以及理解世界,但文明的概念不會侷限我們的思維,這也就是我們用這個詞的價值,文明強調不同文化的多樣性,並且著重不同文明之間交流時如何分享的精神。在二戰以後,聯合國對文化遺產的概念奠基於去理解不同國家的文化事物,致力於建立一個頌揚與尊重文化多元性的道德價值觀。
文明作為分析世界不同文化之間相互傳播、互動的研究取徑,能更清楚看出不同國家與國家之間在歷史文化發展脈絡下的親密性。例如東亞國家日本、台灣、中國認為彼此是相互獨立的存在,但以長時間的歷史來看三者之間皆共享了相似的文化觀。所以這種認同是沒有邊界的,不像國家有邊界的概念,我們強調的是文明之間概念與價值的共享性。我們都有保護自己的本能,當我們被威脅的時候,就有保護自己的需要。
文化遺產保存重要的意義在於保存人類智慧的結晶以及文明發展的軌跡,並促進人類多元文化之間的交流與共享。
而在當代,我們正處在一個後人類或者去人類的時代,特別是Bruno Latour提出人類與物之間混雜主體的理論,對於人將不再是主體的批判與對完整人性的質疑,對於未來文化遺產研究尤為關鍵。
三、給予學子們的建議
你必須不停的思考,這是你的責任以及義務,不只是為了自己更是為了共同生活在社會當中的每一位他者。
講者Nelson Graburn (UC Berekley)
一、個人研究
我開始研究宗教遺產旅遊起因於我在加拿大進行Eskimo(Inuit)民族的田野工作時發現,當地原住民會做一些小型民俗雕刻藝品並向外販賣,這是一種商業化的手工藝,雖然從來沒有任何旅客前往他們的部落,但這些手工藝品在加拿大的機場及當地任何地方都能買得到,而這些手工藝品再現的形象即再現了外來旅客對於Eskimo原住民傳統刻板的想像,在1950 年代,當外來觀光客開始接觸到少數民族時,觀光藝品(tourist art)成為一種新的、發明的遺產。這觸使我對觀光藝品產生興趣並開始做一系列相關主題的比較研究。
我是開始進行這個主題研究的先驅之一,並且於1976出版關於民族旅遊的書籍,同年 ,亦開始從事人類學、旅遊文化遺產及藝術等領域的教學工作。在當代社會這仍是一個普遍從在的現象,族群的形象、想像、認同或多元認同的定義、族群與國家主義如何透過旅遊、旅遊紀念物、無形文化遺產的形式不斷地進行建構與解構,是非常值得關注的議題。
二、學科發展
當今許多國家訂定許多規範與法律對於日常文化以宗教實踐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成為宗教遺產旅遊研究的重要課題之一。我們知道現代西方旅遊的起源和旅遊觀念始於羅馬帝國時期,耶穌死後牧師們到沙漠中過著自給自足的修行生活,隨後其他基督教信徒也跟隨至沙漠尋求聖潔(pure)的生活環境與型態,隨著規模越來越大逐漸形成宗教旅遊聖地,吸引了大批的商人前來販賣食物、開設客棧、妓院等商業活動。
但事實上,基督教非常反對這些商業行為,批評這些行為為基督教帶來邪惡的後果應該要禁止,規勸信徒不要再前往勝地朝聖,而應待在城裡敬拜上帝。在當代快速變遷的社會,宗教信仰是人類關係相互聯繫,發明或依靠的力量,尤其東亞國家從二次世界大戰以來不僅社會內部及國際地位上皆面臨了巨大的翻轉與變革,在日本我們可以看到許多新興的宗教或是傳統宗教復興,顯現人們在經濟繁榮、物質生活環境條件愈加富裕時更轉而尋求宗教的心靈安定。
此外,現今人口的高移動性造成個人、家庭人口不斷的移動,而身體的移動性造成與原本生活脈絡的斷裂與分離,宗教提供了某種程度的歸屬感以及與緊密的連續性。而人口的移動觸進宗教文化遺產保存的興起,當移動與交流愈加的頻繁且密切,人們發現可以從觀光獲取龐大的獲利,引發有些國家開始意識到要保存自己的文化遺產,開始進行調查、分類、蒐藏的工作。
當然文化遺產的保存形式不一定必須都要以觀光為主要導向來獲利,導致當地人民傳統生活型態或自然環境的改變,文化遺產與當地居民也可以維持其原初的生活模式繼續共存發展。然而,必須注意的是當觀光發展越具規模時必然會吸引許多外來勢力的介入如政府、集團及相關的投資者加入文化資產的管理與經營。
三、給予學子們的建議
以下有兩點建議,首先,他們應該出去學習,但不需要前往太遙遠的地方,可以以當地居民或者附近社區為研究的對象,第二點不要仰賴教授或課本告訴你的知識,因為這樣做你會錯過正在發生的事情,因為你一直在尋找你所期望的現象或東西,所以時時保持開放的心態你會發現過去你從未發現的新事物。
講者: Tim Oakes (University of Colorado Boulder)
一、個人研究
我投入文化遺產相關研究領域的原因與個人對於理念如何透過物質文化實踐的過程清楚地顯現出來有極大的關聯,特別是當一個抽象,或是像遺產這般模糊的概念如何藉由物質實踐產生不同的社會意義與影響。舉文化遺產而言,在實踐的過程中人民不單可以透過文化遺產獲取經濟利益,也能在製作文化遺產的過程中產生以及凝聚人民對於自身社會文化的認同感。
因此,我關注的並不僅限於文化遺產本身更關注探討在不同文化脈絡背景下文化遺產製作與概念所涉及的權力關係與社會意義。舉我在中國貴州進行田野工作時所觀察的現象,文化遺產產業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賦予村民政治資本、造成企業家新階層的出現,並在這個過程中改善自己的生活等,文化遺產所帶來社會結構的影響是我在研究中國鄉村與城市關注的範疇之一,探究新階層如何形成,以及在這些地方階層中人們如何運用遺產的模糊性創造資源,並在建構文化遺產的過程中對於中國鄉村與城市原本的社會關係以及生活上帶來了哪些重大的改變,我關心的是社會文化變遷的動態過程,而非如何搶救、保存那些面臨消逝命運的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事務上。
二、學科發展
文化遺產是一處社會關係競爭的場域,涉及個人、群體、國家、市場經濟之間相互交織的權力關係,值得學者們對當中不同尺度之間權力、利益關係的運作、分配進行分析與探究。而我個人研究的旨趣則嘗試去理解每個人在這場競爭場域中的角色,重視每個人的能動性(agency)和爭取的過程。
不僅僅只呈現一種主流的遺產論述,而試圖呈現不同的社會群體及或長期處於社會邊緣的群體如何利用文化遺產述說自己的歷史,當論述衝突產生時,隨時保持思辨與批判的立場來檢視遺產製作的競爭過程。
十年前我在貴州省進行安順屯堡文化遺產研究,曾針對如何發展屯堡文化遺產旅遊舉行研討會,當時舉辦這場研討會的目的是希望透過邀請產業界、地方官員以及村民共同針對如何增進當地村落的經濟發展以及如何讓全體村民皆能從中獲益進行討論與交流。然而,當時我完全沒有意識到中國鄉村社會中家長式領導(paternalistic leadership)的型態,地方的領導們對於村民的出席感到意外,而村民們在這場會議中也覺得自己不適合發表任何言論,當時與我合作的當地學者察覺了這樣的情況,並積極地挺身替村民的權益以及需求發聲。
因此,在遺產製作的過程中學者該扮演何種角色亦是個重要的議題,我認為共同參與是很重要的一個精神,在許多合作案例中,很多人會來向我諮詢意見該如何營運或發展文化旅遊產業,當他們開始實踐或進行我所給的建議時,我必須透過行動支持他們,舉例而言,當屯堡村民希望透過成立公司來對文化遺產旅遊開發進行管理與掌控時,我買了股份成為投資者之一,成為共同推動的一份子。
三、給予學子們的建議
文化遺產不僅只限於保存或搶救文化遺址,而必須意識到文化遺產是一種社會變遷的形式,遺產不單純只是過去或是歷史的物質證據,而是我們如何運用文化遺產在當代意義的建構中與過去產生連結。
並且不要被何謂“真實的”文化遺產概念所桎梏,這是一種不切實際的空想,相反的,文化遺產是關於人們如何從中獲得所有權、詮釋權的一個過程,作為一名學者不應該扮演專家的角色界定何謂文化遺產,而應該協助社群掌握與擁有對於自身文化與歷史傳承與保存的權力。
[1] 感謝我的博士生林瑜婷,協助中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