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第二十八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9月10日(星期六)中午12:30-13:20
地 點:國立臺灣大學文學院演講廳
出席人員:應出席人數260人,實際出席138(含委託19人),請假122
列 席:秘書處翟振孝秘書長、湯燕妮秘書、楊曉珞秘書
主 席:謝世忠 理事長
紀 錄:湯燕妮秘書
一、 大會開始
二、 主席致詞(略)
三、 頒獎:
105年王崧興先生紀念基金獎助金得獎人:
1. 徐大易(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碩士班)
得獎論文:《台灣當代藝陣的文化政治論述:以九天民俗技藝團為例》
2. 嚴勳業(國立交通大學族群與文化碩士班)
得獎論文:《戰後臺北市中華商場的外省流離經驗與地方記憶(1950-2001)》
3. 李文馨(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碩士班)
得獎論文:《世界救世教的自然療癒實踐:以台日MOA自然農法網絡為例》
四、 秘書處報告:
(一)財務報告:
1. 本會今年已委託尚豪工商會計事務所向南港國稅局申報104年稅務,手續費新臺幣15,000元整。
2. 王崧興先生紀念基金論文獎助於今年會員大會頒發之後,結餘款僅餘新臺幣2,804元整。該獎學金於今年會員大會過後暫停運作。
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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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移交 |
62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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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頒發3位得獎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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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頒發4位得獎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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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頒發4位得獎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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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頒發4位得獎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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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頒發4位得獎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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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頒發4位得獎 |
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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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頒發2位得獎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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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頒發3位得獎 |
60‚000 |
104年移交 |
62,804 |
105年頒發3位得獎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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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計 |
6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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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餘 |
2,804 |
3. 基金專戶目前結餘:43,229元
存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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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12月新開戶 |
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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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01年12月至105年7月利息累計 |
229 |
結 餘 |
43,229 |
4. 104年11月與第27屆學會人員交接經費結餘1,635,482元。
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104年度支出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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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收 入 |
支 出 |
餘 額 |
103年結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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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880 |
一般會員會費 |
10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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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會員會費 |
2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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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會一般註冊 |
4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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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會學生註冊 |
3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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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會員會費 |
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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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存簿+劃撥)-利息 |
3,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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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帳戶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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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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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繳款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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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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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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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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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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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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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17、18編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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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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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監事會議及王崧興先生 紀念基金獎助金審查決審會議委員會議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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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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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人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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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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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結算委辦申報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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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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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具雜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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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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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或溢繳退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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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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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286,032 |
181,430 |
104,602 |
總計 |
1,635,482 |
5. 105年1月1日至8月31日收支結餘1,771,3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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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性會務報告:
1. 最新一期《人類學視界》第19期已於8月31日出刊。第20期與第21期分別委由本會常務理事國立交通大學林文玲教授和本會理事國立暨南國際大學邱韻芳教授主編,擬於2016年12月底以及2017年6月底之前出刊。第22期則回到秘書處,由翟振孝秘書長主編,預定2017年9、10月間召開年會時出刊。
2. 依據105年2月2日第28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會籍清查等作業,經秘書處統計迄今計有260位具有會員權益之會員。另104年7月至10月,計有8位申請條件合乎規定者提請審查(依照7月25日理監事會議紀錄為8 名,惟其中一位係重複申請,故應為7名),並皆已於7月25日通過本會第28屆第3次理監事會議審查。
五、 核備案
第一案 提案人 謝世忠理事長
案由:本會新設置「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碩、博士論文獎施行辦法」送交大會核備。
說明:王崧興先生紀念基金獎助金於本年會員大會頒發之後,經費僅餘新臺幣2,804元,為持續獎勵有志於人類學與民族學之本國籍青年學者的優質學術研究成果,2016年7月25日本會第28屆第3次理監事會議決議設置「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碩、博士論文獎」,並擬定辦法(如附件1及附表一、二、三),敬請大會核備。
決議:照案通過。
六、 討論提案:
第一案 提案人 謝世忠理事長
案由:修改本會章程第十條及第十三條,提請討論。
說明:
1. 建議修改第十條祕書處人員職稱。
2. 104年第28屆第1次會員大會所提章程(原第一、二、三、五、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條)修正乙案,先已於105年2月26日及3月9日經 內政部核備通過,後於105年2月2日本會第28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另提案補修正原章程第八條(現第十三條)規定,相關條文對照表如附件3,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
七、 臨時動議(無)
八、 散會:下午1時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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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碩、博士論文獎施行辦法
105年7月25日第28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105年9月10日第28屆第2次會員大會核備通過
第一條 |
設立宗旨:為獎勵有志於人類學與民族學之本國籍碩、博士優質學術研究成果,特設置本辦法。 |
第二條 |
獎金來源:本會每年至多提撥新臺幣八萬元整為之。 |
第三條 |
審查組織:由本會理事長和四名常務理事組成決審委員會,並由理事長擔任召集人。 |
第四條 |
給獎對象:自本會團體會員大專院校各系所取得碩、博士學位者,或自 國內大專院校取得碩博士學位之本會個人會員。 |
第五條 |
遴選標準:(一)本獎項鼓勵人類學(包括考古學)與民族學領域各類研究課題。 (二) 本獎項以本會公告申請截止日之前二年內完成的碩、博士論文為審 核要件。 |
第六條 |
給獎名額:每年至多四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於本會每年召開年會時頒發。 |
第七條 |
申請方式:必須經由推薦。申請表格(附表一、二)可向本會索取,或逕自學會網頁公告處下載。 |
第八條 |
申請時間: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獲獎名單當年六月底於本會網頁上公告 |
第九條 |
審核程序:(一)初審由本會秘書處負責,主要係檢查所繳之申請要件應合於規定,不合 規定者退件。 (二)複審由本會理事長徵詢決審委員會委員,就每篇論文屬性,分別聘請 二位專家學者進行實質審查 (附表三)。 (三)決審由決審委員會開會議決。 |
第十條 |
受獎論文日後出版時,應註明曾獲本獎項,並提供出版品二份供本會存檔。 |
十一條 |
第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議通過,於會員大會核備後實施。 |
附表一
【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碩、博士論文獎】申請表
申請類別 |
□博士論文 □碩士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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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基本資料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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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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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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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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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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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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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學歷 |
□碩士 □博士 |
大學 系/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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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資格確認 |
應有以下任一項之資格: □申請人學位取得單位屬於大專校院系所團體會員 □申請人為學會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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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論文基本資料 |
論文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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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年月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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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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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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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 |
(請提供300至500字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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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資料 |
□ 申請表一式兩份 □ 學位論文兩份 以上資料請於申請截止日期前,郵寄或民間快遞至當屆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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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保證本申請表格內容正確無誤,且提出申請之學位論文內容未有抄襲、改作、侵權等違反學術倫理或著作權相關法規之情事。若違反上述情事,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有權取消申請及給獎資格,本人須繳回所有已撥付之獎金。 申請人簽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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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碩、博士論文獎】推薦表
推薦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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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申請人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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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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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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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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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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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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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內容 |
(請勿少於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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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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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人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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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碩、博士論文獎】審查表
作者: ( 大學 系/研究所)
題目:《 》
審查項目 |
審查意見 |
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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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意識與資料掌握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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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方法與策略步驟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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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能力與解釋效度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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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字書寫與組織結構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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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整體貢獻與獨特創見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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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以上:極力推薦 89 – 85分:推薦 84 – 80分:勉予推薦 79分以下:不予推薦 |
□極力推薦 □推薦 □勉予推薦 □不予推薦 |
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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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委員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