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7日
【訊息代轉】東吳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徵求院長候選人公告
東吳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徵求院長候選人公告
一、本委員會依據「東吳大學院長遴選辦法」,公開徵求東吳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
二、被遴選人資格如下:
(一)具教授資格(部頒證書)。
(二)學術研究著有成就。
三、被遴選人推薦方式:
(一)自我推薦。
(二)經本學院專任教師10人以上推薦。
(三)經國內外學術機構或團體所屬教授、副教授或研究員、副研究員10人以上推薦。
(四)經本院遴選委員2人以上推薦。
前述第二、三、四款之推薦方式,應經被推薦人之書面同意。
四、遴選程序:
(一)推薦截止日期後,逐一評審被遴選人之文件資料,於必要時邀請被遴選人面談。
(二)審查與瞭解被遴選人之文件資料與有關事項,進行遴選討論。
(三)遴選2至3人為院長建議人選。
(四)陳報校長依「東吳大學院長遴選辦法」圈選。
五、被遴選人應提出下列文件資料交予本遴選委員會審查:
(一)身分證明文件影印本。
(二)教育部教授證書影本。
(三)學位證書影本。
(四)學術經歷與著作。
(五)自傳。
(六)院務發展理念與方針。
(七)推薦書(表格如下頁)。
(八)其他相關文件、資料。
上述資料請於105年5月16日(星期一)前(郵戳為憑)寄/送至:111台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東吳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六、本學院現有中國文學系(含碩士班、博士班)、歷史學系(含碩士班)、哲學系(含碩士班)、政治學系(含碩士班、博士班)、社會學系(含碩士班)、社會工作學系(含碩士班)、音樂學系(含碩士班)、師資培育中心、人權學程(含碩士學位學程)、創意人文學程、非營利組織管理學程等共11個教學單位(詳見本學院網頁http://www.scu.edu.tw/artsoc/)。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規辦理。
八、聯絡電話:(02)2881-9471分機6102;傳真:(02)2883-7110,
聯絡人:熊祕書(e-mail:hchsiung@scu.edu.tw)。
東吳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
中華民國10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