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

卸任理事長感謝詞

黃樹民

四年,整整一千四百六十天!2011年11月11日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理監事會在中央研究院開會,選出了下一屆的理事長。我終於得以正式交出理事長一職,完成階段性的任務,鬆了一口氣。


四年前當我被選為學會理事長時,確有如履薄冰之感。2006年初我返台出任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所長一職。2007年初接任國科會人類學門召集人的工作,該年年中又被選為學會理事長。集台灣人類學界三個最重要的工作於一身,固然反應出人類學界同仁對我的厚愛與期待,但也在心理上產生了無比壓力。此時如何能一方面推動學會的工作,使其成為台灣人類學界交流、溝通的平台,同時在另一方面代表人類學界,對其他學術團體與社會發聲,表達我們的觀點與終極關懷。在當時無論哪一項都是艱鉅的任務。


回顧當時台灣人類學界的一般狀況,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如此寫道:「近十年來人類學在國內已是一門在走下坡,並逐漸被邊緣化的學門。雖然各大學和研究單位內相關的研究及教學人員數目持續增加,然而人類學做為一門專業知識,及其對現代人社會生活的潛在貢獻,已逐漸失去社會的肯定,甚至連人類學者也自我徬徨。…台灣人類學門邊緣化的另一個明顯例子,是傳統人類學的專長研究領域,如台灣原住民當代社會變選研究、台灣轉型社會中多元文化的意義、人類生物性與文化的分界面、全球化中的本土文化如何對應發展等,都被其他非人類學學科如文化研究、大眾傳播、社會學等學門所取代。」在這種狀況下,如何通過學會來重建人類學同仁的互信與自信,如何開拓新的研究議題與方向,建立人類學社群中公平、公開的學術規範與交流機制,實為刻不容緩的工作。


為能重新凝聚人類學的社群意識,強化學會的職能,理監事會接受我的建議,在2007年10月召開第一屆大型學術年會,使其成為不同世代學者、學生的學術論文發表與交流平台,增進學門的參與感。雖然該次年會由於準備時間匆促,只有20多篇論文發表,80多位會員參加。但這種開放性、不分領域的學術平台,立即得到多數同仁的認可。到2008年的第二屆年會時,發表論文已增為130多篇,參加人數多達200人。2009年本會與美國東亞人類學會合辦的第三屆年會中,更創下400多人齊聚一堂的紀錄。


除推動一年一度各方學者群聚一堂的年會外,學會近年來另一創舉是發行學會通訊刊物《人類學視界》。學會原有《中國民族學會通訊》,是一年發行一次的會員通訊,主要報導學會主辦的年度活動、財務狀況、以及某些議題的約稿或專文。在2007年的第一屆年會後,幾位年輕學者建議發行《人類學視界》,以推廣人類學,並以通俗活潑的型態呈現當代人類學的研究面向,也得以作為溝通不同社群間的活動訊息。由於這幾位新世代學者的奔走與努力,這份嶄新的刊物在2008年問世,並立即得到會員們的熱烈反應,甚至在人類學界之外也廣受好評。為能擴大團體會員的參與,第三期之後的《人類學視界》也交由不同的人類學相關機構主編,至本期時已出版了八期。


2009年時學會注意到,台灣人文及社會科學界即將面臨由國科會主導、制訂的研究倫理審查機制。關於人類學研究倫理的討論,雖在歐美已歷時甚久,且已建立各種規範與審查機制。但在台灣來說,這似乎仍是相當陌生之事。為保障同仁的研究權益,且促進人類學同仁與學子的共識,學會成立「研究倫理委員會」。為能凝聚會員意見,學會於2010年12月1日於新竹清華大學、2011年1月5日於埔里暨南大學、2011年4月22日於花蓮慈濟大學、2011年6月3日於台北台灣大學,分別舉辦四場說明會,以期向會員說明倫理規範的制訂緣由,並會員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以利尋求共識。在多位中、新生代委員的通力合作下,最後草擬出〈臺灣人類學與民族學學會倫理規範〉。這份倫理規也在2011年12月8日的會員大會中,經討論後投票通過。會後學會將通過之倫理規範轉交國科會,成為將來審人類學申請案的重要參考依歸。


在這四年學會運作中,最令我感動的是許多學曾同仁的無私奉獻。起初接掌學會時,財務帳上幾乎無錢可用,連印刷、郵寄的經費都沒有。後經李亦園院士、張駿逸教授慷慨捐款後,才能勉強啟動學會的運作。其後經幾位熱心會員積極籌劑,將其向基金會申請的研究計畫,經學會送出,以利學會抽取百分之十的管理費,才逐漸擺脫初期捉襟見肘的困境。歴任學會秘書處中幾位新生代的成員,才思敏捷且勇於負責,每年為年會及《人類學視界》提出各種新穎的主題、識題與題材,才能讓活動辦得愈發出色,吸引更多會員的參與。四年來,學會的主要活動能逐漸穩定,且運作順暢,要感謝的同仁很多,掛一漏萬,大家都看得到他們的努力,我更是銘感在心。相信在新任理事長的領導下,以及理監事會成員全力支持下,學會必定能為台灣人類學界開創出更新、更廣闊的境界,重新成為台灣學術界的主流學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