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見的博物館經驗
陳揚璿|國立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學士班生
博物館本是服務「大眾」之教育機構,文化資產亦為「全人類」之共同資產,然而,究竟「大眾」、「全人類」的範圍包括哪些人?是不是有某些人長期〈或經常性〉被排除在服務對象之外?
本文以下試圖以參觀者的角度出發,討論現今我國博物館、特展、教育館等展覽對視覺障礙參觀者之服務,期望能從不同角度審視此些展覽之「社會排除」現象。然而,在此之前,筆者須先聲明:本文僅依個人經驗表達個人立場,此文無能也無權代表任何群體之意見。
博物館與特展
所有的展覽都有觀眾,那策展者假設中的「觀眾」該是哪些人呢?若回歸博物館最初的「教育」目的,博物館不僅是學校之外的教育機構,甚至應適度的扮演「消減社會排除」的腳色,將「觀眾」廣泛設定為「全體大眾」。然而,策展者所欲想之「大眾」卻往往只是「無任何額外特殊需求之所有人」,將許多族群排除在參觀者之外,如說名牌位置過高導致輪椅族以及孩童無法觀看等。
而視覺障礙者所面臨的困境可能更勝其他族群。由於多數博物館為保護展品而將其放至於櫥窗內,而視障者基本上無法直接依靠視覺觀看展品,僅能依靠視覺以外之其他感官進行認識,於是文字、語音說明(甚至是嗅覺、觸覺)成為重要的輔助工具。然而,多數博物館僅在展品旁附有字卡說明而無語音導覽,更無常設性之解說導覽人員可協助解說。
除傳統的博物館外,近年來蔚為流行的主題特展,不僅存在與上文所述相同問題,特展中經常用以作為賣點的「互動式設計」更是幾乎完全倚賴視覺才可與展品進行互動,當視障者少了視覺的感官媒介,便很可能遺漏掉整個展覽的極大部分,鮮少有策展者開發出不需視覺之互動設施。
古蹟與考古遺址
相較於以個別展品串成整體展覽的博物館,對於古蹟或考古遺址之認識則必須更加重視全面性的整體架構,且清楚認知物品與物品間、環境與結構物 之間的脈絡關係,對了解全盤概念而言甚為重要,然而策展者在展品與展品之間,在空間上的擺置關係全無脈絡。如此一來便使得前一段所提之種種問題更加嚴重。
另一方面,目前之指定古蹟多為「建築物」,建物本身之規模、格局與質材,自然是必須倚賴視覺觀看才有可能綜觀整體,而視障者既已缺乏視覺感官,參觀效果大打折扣在所難免,然而,如何規劃視覺障礙者的專業導覽?什麼是適當的多媒體影音的播放模式?是需要我們一同去思考的課題。
考古遺址、考古文物方面,除上文已提及多次的導覽解說外,由於普羅大眾普遍較缺乏考古學之相關背景知識,對於許多名詞不慎熟悉,僅有旁人轉述說名牌上標示之物品名稱,恐怕難以建構對應之物品圖像。甚至當解說者並非專業人員而僅為親友家人,解說者自身可能都不甚理解展品之意義,更遑論清楚的描述展品型態、樣式。因此,若能在口頭解說外輔以仿製之模型協助、實驗操作等手法,必能大大提升參觀者之收穫,同時也有助於提升「全體」民眾對考古學之認識。
相對於視覺健全之閱聽眾,筆者擁有更佳敏銳的觸覺與環境知覺。儘管這樣的發展可能因個人經驗而有著個別差異,未必可類推至其他視覺障礙者,但由於視覺障礙者必須依賴視覺以外之其他方式接收訊息,因此普遍能發展出敏銳的觸覺、聽覺、嗅覺等其他感官知覺,甚至培養出對整體環境的高度洞察力,然而,台灣的博物館幾乎從未在此些領域多加著墨。
結語
二十世紀以後,博物館大量設立,世界各地紛紛成立各式規模不一、主題不同的博物館,而博物館中收藏大批展品,館方不僅須擔負收藏、保存、教育等傳統責任,近年來也開始必須擴展其功能至經濟、觀光等層面。當博物館同時具有如此眾多不同功能時,它已不能僅是單方面的「提供展覽」,期望未來能因應其不同需求之參觀者,做出改變。台灣處處標榜做為「人權國家」,將最基本的「社會排除」降至最低不僅是筆者的期許,更是普世價值。